為推進南海區電子商務邁上新臺階,充分挖掘區內優秀電商企業,樹立示范標桿,打造可持續發展的電商生態環境,進一步規范我區電子商務扶持獎勵資金的管理,在《佛山市南海區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扶持辦法(試行)》(南府[2022]48號)(下稱“《辦法》”)的基礎上,制定《佛山市南海區經濟促進局關于佛山市南海區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認定辦法(試行)》?,F對上述文件基本解讀:
一、制定背景
《辦法》已于2022年5月經南海區人民政府同意印發,根據文件精神,對區內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和機構、電子商務產業載體及電商產業園、從事電商類活動的企業和電商行業商(協)會進行獎勵,以上扶持對引領全區電子商務事業發展、推動電商生態鏈建設及高質量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制定《佛山市南海區經濟促進局關于佛山市南海區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認定辦法(試行)》,實現有效精準扶持和規范申報途徑。
二、制定依據
參考《佛山市發展電子商務專項資金申報指南》、《關于加快西湖區直播電商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佛山市禪城區產業載體認定授牌管理實施辦法》、《佛山市跨境電子商務園區認定管理辦法》、《上海市級直播電商基地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等文件,環比、同比和對照各地方與我區類同或相似扶持項目的申報實施細則和電商主體認定要求流程,結合我區電商產業實際情況,參考擬定我區可操作性的佛山市南海區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認定辦法。
三、明確申報對象及獎勵范圍
在南海轄區內依法登記注冊或設立、依法納稅、從事或應用電子商務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商協會、社會團體、組織,近三年無失信違規行為的相關單位。申報業務數據時間為上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投入性項目必須是在申報期內已完成建設的項目。
明確申報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的綜合指標:建筑面積不少于 1 萬平方米,相應產業方向的已運營面積占總面積比例達到30或以上;或已進駐運營的電商企業經營面積不低于2萬平方米,進駐園區電商企業不少于40家,須滿足注冊地、經營地、納稅地“三地合一”;園內企業注冊資本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
四、認定辦法特點
工作遵循“各級負責、公開公正、動態管理”的原則,每一年組織一次主體認定申報認定工作,采取事后獎補方式,由南海區經濟促進局組織實施,各鎮(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完成初審,實行動態管理制度,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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